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》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1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和要求,同时结合学校专业建设实际,学校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教学指导委员会会议,通过现场审阅申报材料、答辩、质询,投票表决,对2021年申请新增本科专业进行了评审。评审结果经2021年第14次校长办公会审定,同意翻译等5个专业申报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,现予以公示。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,公示时间为2021年7月14日至7月22日。公示期间,如有异议,以书面、电话形式向教务处反映。所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,客观公正,公示结束后,学校将根据教育厅工作要求进行推荐申报。
联系人:赵老师,电话:(0954)2079435。
宁夏师范学院2021年新增本科专业申报名单
序号 |
专业名称 |
所在学院 |
1 |
翻译 |
外国语学院 |
2 |
应用心理学 |
教育科学学院 |
3 |
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|
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|
4 |
雕塑 |
美术学院 |
5 |
运动训练 |
体育学院 |
宁夏师范学院
2021年7月14日